研究單元

研究

我們認為科學研究和教學是我們工作理念的兩大支柱。因此,持續教育、持續的專業發展以及積極參與開拓心血管疾病研究和治療新領域的尖端臨床試驗,對我們科室的專業人員而言至關重要,也極具激勵作用。我們的目標是使研究成果能夠迅速應用於臨床,透過新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改善患者的治療。

自 2018 年以來,我們科室積極與國家心血管研究中心 (CNIC) 合作,參與了由該國際卓越中心協調的不同臨床試驗(SECURE、REBOOT)。 

此外,我們也參與了各種國內和國際臨床試驗。

研究與臨床試驗部。 

目前,我們的服務參與了各種臨床心臟病學研究計畫;我們擁有一支專業的團隊,致力於為參與研究的患者提供全面的照護。

他想研究… 心肌梗塞後使用β受體阻斷劑治療,但射血分數未降低

納入標準:

符合本研究納入條件的患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 進入者 急性心肌梗塞伴隨ST段上升(STEMI)或急性心肌梗塞不伴隨ST段上升(NSTEMI),並接受介入治療(入院期間行冠狀動脈造影)。

左心室射血分數> 40%

排除標準:

符合本研究條件的患者必須不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標準:

  • 已知對β受體阻斷劑過敏或不耐受。
  • 既往有心臟衰竭病史或Killip分級  住院期間≥II。
  • 嚴重血管疾病。

對伴隨嚴重阻塞和鈣化以及慢性腎衰竭(CRF)的冠狀動脈病變患者進行擇期旋切術與傳統補救性旋切術策略的成本分析

納入標準:

  • 18歲以上的患者
  • 腎小球濾過率低於 60 ml/min/1,73 m2 的患者。
  • 冠狀動脈造影顯示嚴重鈣化(動脈兩側)
  • 目測估計,直徑大於 2,5 毫米的冠狀動脈狹窄程度 ≥ 70%。
  • 除急性心肌梗塞(AMI)以外的任何臨床狀況(在發病後的前7天內)。

排除標準:

  • AMI 在進化的前 7 天內。
  • 單一通暢血管受損。
  • 鈣化病變角度大於 60º、夾層、血栓病變和退化的隱靜脈橋患者。
  • 臨床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
  • 對碘造影劑過敏的患者
  • 合併多種嚴重疾病且預期壽命不足1年的患者

本研究的目的是確定 CAEL-101 是否能改善心臟 AL 澱粉樣變性患者的整體存活率。

納入標準

符合本研究納入條件的患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 Mayo分期IIIA或IIIb期AL澱粉樣變性。
  • 計畫採用環磷醯胺-硼替佐米-地塞米松為基礎的第一線治療方案。
  • 可測量的血液系統疾病。
  • 澱粉樣變性的組織病理學診斷及澱粉樣蛋白沉積物來自AL
  • AL澱粉樣變性背景下的心臟受累及心臟衰竭診斷

排除標準

  • 符合本研究條件的患者必須不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標準:
  • 除 AL 型澱粉樣變性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澱粉樣變性均不符合多發性骨髓瘤或 POEMS 症候群的定義。
  • 過去曾接受過AL澱粉樣變性或多發性骨髓瘤治療。
  • 服用潑尼松(或等效藥物)>10mg/天、多西環素或接受透析治療。
  • 仰臥位收縮壓<90mmHg,有症狀的姿勢性低血壓。

它旨在評估人工智慧組合的使用情況,並從起搏器獲得的數據中發現能夠預測心房顫動發生或加劇的模式或指標。

它還希望找到能夠預測心房顫動或心臟衰竭引起的 MACE 事件、住院和急診就診的模式。

納入標準:

18 歲以上 

DR 或 CRTp 心律調節器植入或更換的適應症。

排除標準

腎臟血液透析

心臟移植受者或在研究追蹤期間有較高移植可能性。

懷孕。

預期壽命不足一年。

這項研究旨在檢驗以下假設:皮下注射 300 毫克 (mg) 的因克立西蘭鈉進行治療

對於既往無重大動脈粥狀硬化性心血管疾病 (ACE) 的高心血管 (CV) 風險患者,在第 1 天、第 90 天以及隨後每 6 個月進行一次治療,將顯著降低發生重大不良心血管事件的風險。

納入標準:

參與者年齡介於 40 歲至 80 歲之間,男女不限。

首次發生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CE)風險較高:

  1.  CT 或有創冠狀動脈造影顯示動脈粥狀硬化性冠狀動脈疾病的跡象,定義為左主幹冠狀動脈狹窄 ≥ 20% 且 < 50%,或任何主要心包動脈狹窄 ≥ 20% 且 < 70%。
  2. CT掃描獲得的冠狀動脈鈣化評分(CAC)≥100 Agaston單位。
  3. 10 年內罹患冠心病的風險較高 ≥ 20%。
  4. ECA 10 的中度風險介於 7.5% 至 20% 之間,且至少有 2 個增加風險的因素。
  • 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降血脂治療,您必須已經接受治療至少一個月,並且在研究期間繼續接受治療。
  •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70mg/dl且<190mg/dl

排除標準:

重大ACE事件的歷史定義為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1. 隨機分組前12個月內發生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ACS)
  2. 既往在隨機分組前任何時間發生心肌梗死,或
  3. 既往缺血性中風
  4. 週邊動脈疾病(PAD)
  • 因冠狀動脈床缺血接受過血運重建術
  • 在隨機分組前 2 年內,CT 血管攝影或侵入性冠狀動脈造影均未發現冠狀動脈粥狀硬化。
  • 隨機分組前 2 年內獲得的冠狀動脈鈣化 (CAC) 評分為 0。
  • 活動性肝病或肝功能障礙。
  • 先前、目前或計劃接受過針對前蛋白轉化酶枯草桿菌蛋白酶/kexin 9 型 (PCSK9) 的單株抗體 (MA) 治療(例如,evolocumab 或 alirocumab)。
  • 孕婦或哺乳期婦女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證明,與安慰劑相比,inclisiran 在降低已確診 ASCVD 且 LDL-C ≥1.8 mmol/L (70 mg/dL) 的參與者發生 MACE 的風險方面具有優越性。

納入標準:

•年齡≥40歲的男性或女性

•篩檢訪視時空腹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LDL-C) ≥ 1,8 mmol/L (70 mg/dL)

• 在篩選訪視時,參與者必須病情穩定(≥4 週),並接受耐受性良好的降血脂治療方案(例如,包括或不包括依澤替米貝),該方案必須包括高強度他汀類藥物治療,阿托伐他汀 ≥40 mg QD 或瑞舒伐他汀 ≥20 mg。

• 已確診的心血管疾病,定義為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 既往心肌梗死
  • 既往缺血性中風
  • 有症狀的周邊動脈疾病(PAD)。

排除標準:

•NYHA心臟功能分級III級或IV級

• 在首次研究訪視前 2 年內曾接受 inclisiran 或任何其他非標靶 mAb PCSK9 療法。

• 孕婦或哺乳期婦女(嬰兒母親)

• 育齡婦女,除非她們在研究治療給藥期間使用避孕措施。

一項 3 期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旨在評估口服 XIa 因子抑制劑 Milvexian 與 Apixaban 在心房顫動患者中的療效和安全性。

納入標準

身體狀況穩定,適合接受抗血栓治療。

陣發性或持續性心房顫動或撲動,非由可逆性原因引起,且符合抗凝血治療條件。

 參與者必須符合以下一項或兩項風險因素類別(aob):

a.存在以下一項或多項危險因子:

i. 入選時年齡≥75歲

ii. 過去有臨床症狀性中風或任何類型的無症狀性腦梗塞病史

b.存在以下兩項或兩項以上風險因素:

i. 評估時年齡介於65歲至74歲之間(含65歲和74歲)

二、高血壓 三、糖尿病(定義為有糖尿病史且目前正在服用降血糖藥物)

動脈粥狀硬化性血管疾病

缺血性中風必須發生在首次接受研究幹預措施給藥前7天以上。出血性中風和出血性轉化必須發生在給藥前至少3個月,且是否納入由研究者酌情決定。建議事先進行神經科會診,以確定患者是否適合接受抗凝血治療。

排除標準

曾有一次導致殘疾的中風。

血流動力學顯著的瓣膜疾病。

除心房顫動以外的任何其他需要長期抗凝血治療的情況,由研究者酌情決定。

已知存在心房粘液瘤或左心室血栓。

活動性心內膜炎。

目前患有活動性肝病。

隨機分組時需透析。

納入研究的患者 eGFR <25 mL/min/1,73 m2。

過去有任何重大藥物過敏史(如過敏性休克、史蒂文斯-約翰遜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症藥物反應)。

隨機分組時因急性心臟衰竭住院。

無法吞嚥藥物

該研究旨在證明口服 XIa 因子抑制劑 Milvexian 在近期發生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後的療效和安全性,並驗證其降低重大心血管事件風險的效果。

納入標準

-參與者類型和疾病特徵

a) 與自發性心肌缺血相符的臨床綜合徵

b) 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的診斷

c) 心臟生物標記升高。

-參與者必須具備以下至少兩項危險因子:|

a) 65歲以上

b) 糖尿病

c) 先前IM的歷史記錄

d) 多支血管糖尿病酮酸中毒

e) ACS 指標事件發生前有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史

f) 過去有周邊動脈疾病或腦血管疾病史

g) 保守管理

h) 具有以下一項或多項高風險血管攝影特徵

總支架長度 > 30 毫米

b. 血栓標靶病變

C. 使用多個支架治療分叉病變

d. 以斑塊切除術治療的鈣化標靶病變

e. 治療阻塞性左主幹動脈或左前降支動脈近端,以評估 SCA 指數。

排除標準

1. 因氧氣需求增加或供應減少引起的缺血性心肌梗塞(2 型心肌梗塞)或圍手術期心肌梗塞作為 ACS 的指標事件。

2. 在進行 PCI 之前,對 ACS 指標事件進行的血管攝影顯示,無或僅有輕微阻塞性 CAD(即,研究者確定的視覺狹窄 <50%)。

3. 隨機分組後規劃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或分期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

4. 根據研究者和/或當地指南,任何需要長期抗凝血治療的情況。

5. 出血風險顯著增加的情況

6. 需長期透析或入選時eGFR<15 ml/min/1,73 m2

7. 目前患有活動性肝病

8. 有缺血性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史

9. 隨機分組時Killip分級為3級或4級

10. 是否有重大藥物過敏史。

11. 已知活化部分凝血酶時間 (aPTT) 延長至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以上,或已知先天性 FXI 缺乏症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評估阿貝拉西單抗在降低不適合口服抗凝血治療的心房顫動患者發生缺血性中風或全身性栓塞(SE)的風險方面是否優於安慰劑。

納入標準

• 已確診為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心電圖或監視器紀錄證實)

• 年齡 65-74 歲且 CHA2DS2VASc 評分 ≥4 或年齡 ≥75 歲且 CHA2DS2VASc 評分 ≥3

• 由主治醫師判斷或病人本人決定不適合口服抗凝血治療

• 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或嚴重腎功能不全(根據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的肌酸酐清除率 <30 ml/min)

或在試驗期間計劃每日服用阿斯匹靈、P2Y12抑制劑或其他抗血小板藥物

或有重要部位或器官出血史或胃腸道出血史

或與出血風險增加相關的其他情況(例如,疑似出血性疾病;長期使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每週 3 次);體弱;或有多次跌倒史)

排除標準。

• 過去對任何研究藥物或其輔料,或類似化學類別的藥物有過敏史

• 持續性急性可逆原因引起的心房顫動(例如,心臟手術、肺栓塞、未經治療的甲狀腺功能亢進、飲酒)

• 在隨機分組前 90 天內接受過華法林、達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艾多沙班治療的患者

• 投影前3個月內曾發生顱內或眼內出血的患者

• 研究過程中預計需要進行機械心臟瓣膜置換術(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的瓣膜疾病或心臟瓣膜置換術

• 除心房顫動外,患有其他疾病且需要使用抗凝血劑的患者

• 已知存在心房黏液瘤或左心室血栓

• 左心耳封堵術史或計畫封堵左心房。

• 臨床上不穩定或活動性或血管內心內膜炎。

• 計劃進行的侵入性手術,有可能導致無法控制的出血(例如,大型手術)

•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

• 隨機分組前14天內發生任何中風,或隨機分組前3天內發生過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多國心血管疾病二級預防病患登記研究。前瞻性非干預性心血管疾病預防研究。

該研究旨在確定在一年追蹤後,對於接受二級心血管預防的患者,在日常實踐中是否遵循 2021 年 ESC 指南或適用的國家心血管疾病指南,即是否同時處方抗血小板藥物、RAAS 拮抗劑和他汀類藥物。出院後第一次就診(參考日期)起。

納入標準

1. 年齡在 18 歲至 80 歲之間的患者。

2. 因心血管事件住院後出院。

3. 簽署試驗專用知情同意書。

排除標準

1. 患有精神障礙、藥物濫用、在安寧療護機構或其他機構接受治療的患者

阻礙患者參與研究的事實。

2. 孕婦。

本研究旨在分析先前無心律不整證據的慢性缺血性心臟病患者,根據其「B」品質評分進行風險分級後,發生猝死或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經ICD治療或任何診斷方法證實)的複合終點事件。訂單區通道BZC。

納入標準

年齡大於18歲。

穩定的慢性缺血性心臟病(在首次急性冠狀動脈事件發生後 6 個月以上),無論左心室射血分數 (LVEF) 如何。

預期壽命超過1年,且功能狀況良好

已簽署知情同意書。

最近(6 個月內)進行的 MRI 檢查或因臨床目的而安排的 MRI 檢查(常規臨床實踐)。

排除標準

年齡小於18歲。

懷孕。

預期壽命不足 1 年,或功能狀態不佳(NYHA 功能分級 IV 級)。

其他伴隨的結構性心臟病(例如,先天性心臟病、非缺血性心臟病等)

既往有記錄的持續性室性心律不整。

同時進行增強磁振造影和心臟CT掃描是不可能的,或者有禁忌症。

同時進行的試驗性治療。

對計劃接受心房顫動消融術的患者進行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檢測的新技術的臨床應用效果評估。

納入標準:

· 計劃進行首次肺靜脈消融術的陣發性或持續性心房顫動患者。

· 年齡在 18 歲至 70 歲之間的患者。

• 能夠正確使用該設備並遵循方案中要求的技術說明的患者。

• 能夠理解並提供書面知情同意的患者。

排除標準:

• 已確診為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的患者。

• 體內植入電子設備的病人。

• 曾接受肺靜脈消融術的患者。

• 患有中度或重度二尖瓣或主動脈瓣疾病的患者。

• 裝有人工瓣膜的患者。

· 左心房嚴重擴張的患者。

• 對該設備的黏合劑過敏

· 解剖結構狀況(例如,頸部皮膚極度鬆弛)導致無法正確放置裝置。

• 心臟衰竭分級 III-IV 級、近期心肌梗塞或中風(>3 個月)、接受化療的癌症、透析或任何其他可能影響方案依從性的合併症。

用於了解前來就診的心臟病患者的問卷調查。

納入標準

  • 基礎期
  •  年齡介於18至80歲(含18歲及80歲)之間,因任何原因前來心臟科就診的患者。需獲得知情同意。
  • 縱相
  • 被診斷患有動脈粥狀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冠狀動脈或腦血管、週邊血管)和/或 II 型糖尿病的患者。

排除標準。

  • 縱相:
  • 1型糖尿病
  • 嚴重瓣膜性心臟病。嚴重肺動脈高壓。
  • 非缺血性病因引起的晚期心臟衰竭的診斷。

一項隨機、安慰劑對照研究,旨在評估 MK-0616 在降低高心血管風險患者不良心血管事件的療效和安全性。 (PCSK9錠劑)

納入標準:

ASVCD重大事件的歷史:

心肌梗塞後≥30天。

缺血性中風(推測由動脈粥狀硬化引起)後≥30天

週邊動脈血管重建成功後 ≥30 天,或因動脈粥狀硬化導致大截肢

-發生ASCVD事件的風險高:

年齡≥50歲且有糖尿病酮酸中毒證據

年齡≥50歲,​​且有動脈粥狀硬化性腦血管疾病的證據。

≥50歲且有PAD證據。

年齡≥60歲且有糖尿病證據。

年齡≥60歲,且符合以下至少3項條件:

   -高血壓病史

    -LDL-C ≥130 mg/dl。

   - 現吸煙者。

    -70歲以上男性,75歲以上女性。

高LDL 70毫克/分升

使用穩定的他汀類藥物。

排除標準

  • 根據醫學或臨床標準,他有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病史。
  • 在隨機分組前 3 個月,他曾因心臟衰竭住院。
  • 他反覆出現室性心搏過速。
  • 它的 QTC >500ms。
  • 她患有未控制的高血壓。
  • 他計劃接受動脈血管重建手術。
  • 他有腎病症候群病史。
  • 他有嚴重的腎衰竭病史。
  • 他/她是否有吸收不良的症狀(例如嘔吐等)?
  • 具有臨床意義的肝臟疾病。
  • 她正在接受化療。
  • 預期壽命不到5年

對β受體阻斷劑的反應受遺傳變異的影響,例如ADRB1和CYP2D6基因的變異。

這些變異可以決定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凸顯了基於患者基因譜進行個人化治療的重要性。我們會提取必要的血液樣本進行全外顯子定序 (WES),並將定序結果與您的個人病史和/或家族史關聯起來。與其他更具體的基因檢測不同,這項研究並非僅關註一個或幾個特定基因,而是全面分析您DNA中的所有編碼基因。

納入標準:

響應者和非響應者
- 18 歲以上接受 β 受體阻斷劑治療的心房顫動患者。
-β受體阻斷劑治療原發性失敗/β受體阻斷劑治療反應良好。
– 不存在影響治療反應的其他因素,例如不遵從治療或存在可能影響疾病的未控制的合併症。
-接受並簽署知情同意書,其中包括參與研究以及授權獲取和使用生物樣本。
– 提供詳細的臨床信息,包括至少一項在納入研究日期前後 6 個月內進行的分析。

排除標準:

-患有嚴重合併症,嚴重影響治療效果的患者。
-同時使用其他可能幹擾治療藥物動力學的藥物。
-有β受體阻斷劑過敏史。未堅持服用β受體阻斷劑治療。
-曾出現導致停藥的嚴重不良反應史

該研究旨在確定,對於患有心房顫動 (AF) 的患者,即使持續接受口服抗凝血劑 (OAC) 治療,仍面臨較高的中風風險,但透過導管進行左心耳血管內閉塞術 (LAAO) 是否能預防缺血性中風或全身性栓塞。

納入標準:

1. (a) 持續性或永久性心房顫動。或 (b) 有缺血性中風或全身性栓塞病史的陣發性心房顫動。
2. 中風高風險,定義為 CHA2DS2-VASc 分數 ≥4。
3. 在納入研究前至少 90 天接受口服避孕藥治療,並且沒有記錄在案的計劃在預期的研究期間永久停止口服避孕藥治療。

排除標準:

-患有嚴重合併症,嚴重影響治療效果的患者。
-同時使用其他可能幹擾治療藥物動力學的藥物。
-有β受體阻斷劑過敏史。未堅持服用β受體阻斷劑治療。
-曾出現導致停藥的嚴重不良反應史

齊利替基單抗與安慰劑對射血分數輕度降低或保留且伴有全身性發炎的心臟衰竭患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的影響。

納入標準:

1.住院治療 透過 IC 或緊急/非計劃就診,主要診斷為
心力衰竭 病情惡化,需要治療 使用靜脈注射袢利尿劑在甄選前 9 個月內(訪問 1)。
2. 心臟衰竭的診斷(NYHA心臟功能分級 II-IV級).
3.左心室射血分數 > 40% 記錄於 超聲心動圖 在過去 12 個月內或在選擇中(訪問 1)。

 

排除標準:

-在入選前 30 天內(第 1 次就診)曾發生心肌梗塞、中風、不穩定型心絞痛、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或因心臟衰竭住院。
-篩檢時(第一次就診)收縮壓≥180 mmHg。若收縮壓為160-179 mmHg,患者應服用≥3種降血壓藥物。
– 根據篩檢期間(就診 1)進行的心電圖檢查,心率大於每分鐘 110 次或小於每分鐘 40 次。
-計畫進行冠狀動脈、頸動脈或週邊動脈血運重建,已知在選擇期(第 1 次)。
-計畫進行心臟裝置消融手術或心房撲動/心房顫動,在篩檢期(第 1 次就診)已知。

這項臨床試驗的結果已發表在著名期刊上。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

研究調查了 65 歲以上有心血管危險因子且在過去六個月內發生過心臟病發作的患者,並將他們隨機分為兩組:一組接受阿斯匹靈、ACE 抑制劑和他汀類藥物的標準藥物治療,另一組接受複方藥丸(將上述藥物包含在一片藥片中的藥物)治療;並評估了每組的治療依從性和心血管事件的發生情況。

阿哌沙班用於降低經設備檢測到的亞臨床心房顫動患者的血栓栓塞風險。這項臨床試驗的目的是確定哪種治療方案最適合預防至少發生過一次經設備檢測到的心房顫動且同時存在其他中風危險因子的患者發生中風或全身性栓塞。

他致力於調整穩定型動脈粥狀硬化患者的治療策略,並根據臨床指引採用建議的治療方法。

發表的研究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

該研究對符合經皮主動脈瓣植入術條件且先前因心房顫動接受過抗凝血治療的患者進行了研究,並將他們隨機分為兩組,分別接受 Sintrom 或 Edoxaban(一種新型口服抗凝血劑)抗凝血治療,其目的是評估兩組患者心血管事件和抗凝血治療併發症的發生率。

我們計劃很快開始參與新的臨床試驗,這些試驗旨在擴展心臟病學知識,並為我們的患者提供最好的護理。

他研究了西班牙共識的實施對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 (ACS) 患者 LDL 膽固醇控制率的影響。

他研究了依度沙班在非瓣膜性心房顫動(NVAF)和心臟衰竭(HF)中的作用。

它研究了療效,療效定義為手術成功,手術成功定義為在院內無併發症的情況下進行冠狀動脈碎石術,並獲得良好的血管造影結果。

了解患者對發生或正在發生心血管事件的風險的看法;以及醫務人員對充分溝通風險情況資訊的重要性的認識和看法。

納入標準:

• 在篩選期內,所有年齡≥18歲的患者因緊急或計劃原因入院接受心臟病治療(病房和冠心病監護室,如果該中心有的話)。

• 經主治醫師同意參與研究的病人。

– 排除標準:

• 因身體或精神狀況(例如,嚴重的認知障礙)而無法完成問卷。

• 不要簽署知情同意書。

他希望對新型心電圖心律監測技術在計畫接受門診電複律治療心房顫動患者的實用性進行臨床評估。

納入標準:

患有陣發性、持續性或新診斷的有症狀性心房顫動或未安排進行門診電複律的患者。

18歲以上患者。

擁有與 Kardia 相容的行動設備,並且能夠使用該設備執行協議要求的 ECG 記錄傳輸的患者。

能夠理解並提供書面知情同意的患者。

排除標準:

病因估計為心房顫動 > 3 個月的患者

裝有心臟刺激裝置(例如,心律調節器、去顫器…)的患者

左心房嚴重擴張的患者(男性 AP 直徑 ≥ 5.2 公分或女性 AP 直徑 ≥ 4.7 公分)。

近期電復律失敗(3 個月內)、正在接受化療的癌症患者、透析患者或其他可能影響方案依從性的合併症的患者。

因任何原因導致的預期壽命不到 6 個月。

該試驗將分析達格列淨治療對接受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I) 後出院的重度主動脈瓣狹窄患者的益處。

納入標準:

接受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TAVI)的重度主動脈瓣狹窄患者。

先前因患有糖尿病的心臟衰竭而接受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I),左心室射血分數 (LVEF) 40% 或腎小球濾過率 (GFR) 為 25-75 ml/min。

排除標準:

對達格列淨過敏、不耐受或有禁忌症。

同時使用SGTL-2抑制劑或磺脲類藥物治療。

TFG< 25ml/min/1.73 m 2

收縮壓 < 100 mmHg 或舒張壓 < 50 mmHg

復發性尿路感染(過去一年≥2次

伴隨病理狀況導致壽命不足1年

啟動心臟病急救程序前的心電圖研究。

納入標準

-成年人

-胸痛或提示心肌缺血的症狀

-在12導聯心電圖J點,心肌梗塞代碼活化前,相鄰兩個導聯的振幅≥0.1 mV,且V2和V3導聯的振幅≥0.2 mV。

排除標準

-完成分支阻塞。

-肌鈣蛋白曲線顯示心肌壞死的患者將被排除在外,即使他們沒有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

-EST ≤ 0.1 mV,伴隨病理性 Q 波,提示先前慢性梗塞。

決策支援系統的實施及其對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患者降脂治療優化的影響。

納入標準

  • 年齡≥18歲且<80歲
  • 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
  • 未接受 LLT 單藥治療的 ACS 患者前往研究中心就診 或兩者結合。
  • 願意接受降血脂治療以進行二級預防 心血管疾病。

排除標準

  • 他/她不能或不想使用他汀類藥物以外的降血脂治療來治療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
  • 無法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
  • 入院時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LDL-C) 測量值 < 1,8 mmol/L。


根據病理學進行的臨床試驗